一蓑烟雨任平生
挫折是人生的常态,遭遇挫折不应一味放大痛苦让其充塞心灵,应学会调适心弦,坦然面对。
晚年遭受贬谪的苏轼面对人生的挫折,平和地吟出:“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正视挫折、淡化苦痛的平和心境,磨洗了苏轼的豪放词风。实际上,苏轼用象征手法写出自己在突如其来的政治风雨面前内心的坦荡与气度的从容。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他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与黄庭坚、米芾、蔡襄被称为最能代表宋代书法成就的书法家,合称为“宋四家”;苏氏四门生为:秦观、黄庭坚、晁补之、张耒。
嘉祐元年(1056),虚岁21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高中进士。
嘉祐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服满还朝,仍授本职。
苏轼几年不在京城,朝里已发生了天大的变化。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开始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阳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意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友凋零,苏轼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20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故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桩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以“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下狱后生死未卜,在等待最后判决的时候,其子苏迈每天去监狱给他送饭。由于父子不能见面,所以早在暗中约好: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决的坏消息,就改送鱼,以便心里早做准备。
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言官、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在办完公事之后便带领家人开垦荒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司马光重新被起用为相。苏轼于是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在此期间,苏轼处在人生的顺境之中,但依然坚持他的淡泊。“人在玉堂深处”时,却怀念黄州东坡雪堂“手种堂前桃李,无限绿阴青子”;他还告诫自己说:“居士,居士,莫忘小桥流水。”元祐六年(1091)三月,自杭州知州入为翰林学士承旨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