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做了个割喉的动作。
他已经无法忍耐了。
王霄的突然摊牌将朱高煦逼上了绝路。为了朝思暮想数十年的皇位,他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世人都说朱高煦像极了朱棣,这可不是说面孔,而是说性格。
与朱棣一样,在面临困境的时候朱高煦想的不是如何保全自己,而是放手一搏。
朱高煦决心先宰了马哈木这个废物,然后发动兵变直接阵前登基。
等到关了老子杀了侄子,就率领这数十万大明最精锐的兵马杀回关内,夺取属于他自己的天下。
这就是朱高煦的性格,与朱棣一样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王霄默默的看着他,一言不发。
目光掠过朱高煦身边一名亲卫的时候,王霄微不可察的缓缓点头。
有一件事情就连身为王霄心腹的于谦都不知道,只有负责掌管王霄钱款的徐滨才知道。早在出兵之前,王霄这里就有一笔高达八万两银子的秘密支出。
这笔钱,是王霄用来收买朱高煦身边一名心腹亲卫的。
单纯的银钱收买还不行,这名亲卫唯一的儿子生病去医馆的时候被悄然抓捕,随后对外宣称已经病死。
面对着作为人质的儿子,八万两的银子安家费,以及王霄许诺日后会给他儿子一份美好的前程。这名亲卫最终选择了投靠王霄。
朱高煦收买太子身边的人下毒的时候,王霄就已经定下了这个计划。
你可以收买我的人,那我当然也可以收买你的人。
无所谓忠诚与否,区别只在于你开出的价码是否足够。
来到朱棣的中军大营,面色红润,精气神都达到极佳状态的朱棣哈哈大笑“好,好。这一仗你打的好”
多年的心愿即将达成,朱棣感觉整个人都仿佛快要飘了起来。
他感觉这是自己人生之中最为得意的一天,甚至比当年攻入应天府的时候还要志得意满。
今后的史书上都会记载着,他朱棣击败了蒙古人,跨过五百年都没有汉家儿郎们来过的斡难河,来到了骠骑将军曾经祭天的狼居胥山
此生,无憾了。
军中众将看向王霄的目光也满是敬佩之色。
身为皇位继承人,不但一举扭转战局,奠定胜利基础。还亲自领兵上前线浴血厮杀。
对于这些军将们来说,他们需要的就是王霄这样的看重军队的皇帝,而不是太子那样重视文臣的皇帝。
“等到了狼居胥山,祭天的时候你和我一起上。”
朱棣不知道该如何赏赐王霄。
金银珠宝,爵位封地什么的对于身为皇太孙的王霄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所以他决定将祭祀苍天的荣誉分给王霄一部分。
就在整个明军都是欢声雷动庆祝胜利的时候,一条爆炸性的消息传了回来。
在最终围剿瓦剌残部的时候,战功赫赫的汉王朱高煦亲自冲阵,却是在最后关头被身边亲卫一刀击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