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二章 滚滚红尘
己观察的方向是对的。
在他的印象当中宾馆里应该晚上人多,但观察过后发现午后人也不少,而且大多是一对一对的。
观察是需要时间的,总结也是需要大量数据的,一下午吴中元就没干别的,几乎跑遍了城里所有酒店,有豪华酒店,也有商务宾馆,也包括小旅馆。
到了晚饭之后,吴中元又转了一圈儿,还是那些地方。
观察和总结的结果是,晚饭后住酒店的大多是一个人,多为外地前来出差的,午饭后住酒店的多为一男一女,像这种一男一女的,住的多为商务宾馆,住星级酒店和住小旅馆的都很少。
如此一来规律就总结出来了,商务宾馆是某些行为最多的地方,而且时间大多发生在午后,男的形形色.色,女的却有一定规律,那就是以不需要上班的家庭妇女居多,当然上班的也有,但少。
想媚俗讨好很容易,给他人各种不好的行为寻找合理借口就能得到他们热烈的拥护。想引起他人反感和厌恶更容易,只需客观的陈述事实就够了。
有些东西见得多了,不但脏眼还会脏心,但身为主宰和制造者,必须洞悉一切真相,世人经常用神鬼来形容善恶,神是光明的,鬼是阴暗的,一个神有多光明,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黑暗。一个鬼有多阴暗,取决于他曾经经历过怎样的光明。
这番理论不太容易理解,简单说来就是只有经历过黑暗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光明。同理,只有经历过光明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黑暗。一个人能够驾驭多少黑暗,决定了他可以掌控多少光明。一个人失去过多少光明,决定了他会陷入怎样的黑暗。
到了晚上,大街上开始出现烧烤的气味,很多人都喜欢吃烧烤,世人普遍认为烧烤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里面的孜然气味,其实这也是误解,实则真正吸引人的是肉类受到炙烤之后发出的气味,究其缘由是因为烤是人类最先掌握的烹饪方法,在漫长的岁月里烤肉的气味被人类写入了遗传基因并遗传给了后代,这也是为什么火烤的气味比电烤的气味更吸引人的原因。
世人普遍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很可能并不是正确的,以小见大,真理的确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而掌握了真理的人是无法与下面的人交朋友的,因为交朋友的前提是双方的思维在同一高度,要么都是睡着的,要么都是醒着的,一个睡着一个醒着,必然会矛盾重重,天天吵架。
站在这个角度上说,门当户对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国人不太喜欢这种观点,他们更喜欢屌丝迎娶白富美,灰姑娘嫁入豪门这种情节,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
晚上八点,吴中元终于进入了迪吧,他从未来过这种地方,有点儿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意思,好在小费起了作用,服务生不但向他进行了意简言赅的介绍,在确定他不差钱之后还给他推荐了一个好位置,迪吧里分散台和卡座,而他所在的位置是卡座里最好的,有对坐的大沙发和台几,最低消费一千八百八,送了一瓶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红酒和几瓶啤酒,估计在外面连一百块钱都不用。
他来早了,迪吧里人不多,放的也不是很嗨的那种音乐,而是言语含混,吐字不清的流行音乐,什么我有三个棍,嘿嘿哈呼。
吴中元已经离开好几年了,想到自己可能落伍了,便耐着性子逼迫自己欣赏正在播放的音乐,但是最终逼迫无效,他实在是听不出这歌曲有什么可取之处,一首好的歌曲首先节奏感要流畅自然,其次歌词要优美押韵,只要具备了这两点,不管快慢都好听,但这放的是什么鬼东西,哼哼唧唧,无病呻.吟。
好不容易把嘿嘿哈呼听完了,下一首更离谱,是首不伦不类的不知道是说还是唱的歌,故意不好好吐字说话,嘴里好像塞了个鸡蛋,呜哩哇啦的。
一个人喜欢听什么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