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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二十六章 该当何罪?
然而若是按失手杀人、大幅减刑来判,蒋义黎妻族不会善罢甘休。

    因为这案子让诸多庶子身份创业的商贾心有戚戚,而这帮商贾,又多为山南荆襄、汉沔出身,亲朋故旧多在朝中为官,若“活动”起来,威力一样不小。

    那么,父杀子,该当何罪?

    是蓄意谋杀?还是失手致死?

    若是蓄意谋杀,人证何在?亲亲相隐,如何从这种家庭纠纷中寻找事情真相?

    就算发现真相,父杀子(蓄意、意外),该当何罪?

    对此,《明德律》草案《刑律》中有相应条款(拟定),正是这些条款,引发朝野内外激烈争论,作为刑部尚书的阴世师,现在就如同被人架在火炉上猛火烧烤的羊腿。

    那滋味,真是一言难尽。

    想到这里,阴世师再往太阳穴涂清凉油,腹诽不已。

    修律就修律,其实也没什么,可是陛下,此举是火上浇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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