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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从天而降
到化验室。没几分钟,报告就出来了,莎莎拿着化验报告单去找妇产科大夫。

    妇产科医生看了一眼报告单,笑了笑:“你呀,都快当妈妈了,自己都不知道,还去看什么肠胃科,还有你也是,都快当爸爸的人了,还这么稀里糊涂的。”

    莎莎和谭敬廷都异常吃惊,异口同声问道:“医生,你确定?”

    医生指着化验报告单上的字给莎莎和谭敬廷看:“看见了吗,这几个字:孕检呈阳性。”

    莎莎激动地一把抱住了谭敬廷:“敬廷大哥,我有孩子了,我快当妈妈了。”

    “好了好了,大庭广众之下就不要搂搂抱抱了,要抱呀,回家抱个够。我给你开一点止吐的药吧。”医生笑着望着这对年轻人。

    与莎莎的兴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谭敬廷一脸尴尬,莎莎肚子里的孩子显然是莱斯的遗腹子,可现在,他跟莎莎,还有桂花生活在一起,大家一定认为这个孩子是他的。就算是浑身长嘴也无法证明他跟莎莎之间是清白的,本来大家就对他跟莎莎之间的这种兄妹关系存疑,如今莎莎一怀孕,更是让人觉得他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

    如果真如大家伙所想的那样,这孩子是他跟莎莎的,这对他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上掉下个孩子,当一个现成的爹,对有些人来是上的恩赐,但对于谭敬廷而言,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真他妈的别扭。况且,这个孩子还是个混血儿,将来长成金发碧眼,那自己头上的这顶绿帽子可真他妈的油光发亮。给一个洋鬼子当爹,这是谭敬廷八辈子都没想过的事。

    谭敬廷一筹莫展,不知该怎么办。把孩子打掉?他不出口,也决不能这么做,这是莱斯,一位帮助中国抗战的英雄,他唯一留存于世的骨肉,怎么能够因为自己的名节而被扼杀?那就生下来,让别人误会去吧。当舅舅也好,当爹也罢,只要能把这孩子拉扯大,也算是他谭敬廷积善行德。

    主意打定之后,谭敬廷反而释怀了许多,他在医院附近买了只老母鸡,然后叫了辆黄包车回家了。

    一回到家,谭敬廷就把老母鸡交给桂花,让桂花把鸡杀了,给莎莎炖汤补身子。

    “医生,莎莎得的是什么病啊?”桂花边杀鸡边问。

    “莎莎没得什么病,她……怀孕了。”谭敬廷实言相告。

    桂花一听,手上一抖,把左手食指给割破了:“哎呦。”

    谭敬廷见状,连忙拿了块毛巾给桂花捂住伤口:“你怎么这么不心。快,把伤口摁紧了。”

    谭敬廷把那只在屋子里乱窜的老母鸡捉住,一刀把鸡头剁了下来。然后去烧开水,开膛破肚,烫鸡拔毛,把老母鸡放入砂锅中炖煮。

    桂花从没见过谭敬廷做家务,他是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人,没想到居然能够为莎莎杀鸡煲汤。看来,莎莎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十有八九是谭敬廷的。

    桂花觉得自己真傻,人家好好的两口子,马上就要变成三口之家了,自己待在这个屋子里多别扭,何况各种风言风语传入耳中,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离开谭敬廷,这样,风言风语也就会停止了。

    吃完晚饭后,桂花把碗洗了,把家务事都料理干净了,然后,她走到里屋,把包袱整理好,放在一个角落里。

    入夜了,桂花等莎莎睡着之后,见谭敬廷的屋子里没有动静了,便从角落里拿了包袱,悄悄地打开房门,然后轻轻地关上,跑了出去。

    外面寒风四起,桂花冷得直打哆嗦,她并没有想好去哪里,回广东谭敬廷的老家吗?那里的祖宅已经被大水冲走了,回娘家吗?爹娘都已经过世了,而哥嫂多不待见她,她很久没有回娘家了,只怕回去了,也是被乡亲们取笑,笑她是个没有男人要的人。

    桂花望着上的那一弯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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