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注意到裙子的里面
血腥/猎奇。血腥/猎奇。极有可能引起不适的非正常人类的心理描写。血腥场面描写。
07
十八岁生日夜。前半个晚上,她花了整整五个小时处理亲生父亲的尸体。
阳葵的力气不算大。从小不被重视的小姑娘,发育不良、骨骼纤细,娇小得简直有些稚气,分明是最不可能犯下凶案、更可能成为受害者的那一类柔弱女孩。按理来说,不该处理得那么天衣无缝。
杀掉爸爸之前,阳葵也没想过会那么轻松。
在这之前,她只是发现自己的手很稳。
爸爸经常会逼阳葵做晚餐,很小的时候,她就在给爸爸做饭吃了。少数赢钱的时候,爸爸总会买来一大堆毫无意义的昂贵消耗品,当做礼物送给阳葵。那些礼物里常常会有食材。
小时候的阳葵、为了得到爸爸的夸奖,经常偷偷打开电视,跟着主妇厨师的节目学习做菜。阳葵的脑袋笨笨的,即便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照着学习,也总是出错——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理解,实际上,大概没有几位观众能跟得上美食节目的步调——在那些复杂繁琐,她实在记不清的烹饪步骤中,唯有一个步骤她能做好。
处理「肉」。
畜肉、禽肉、脸颊肉、颈肉、排骨肉、腿肉、五花肉、里脊肉、肋排肉。
无论是多难处理的食材。无论是多钝的刀。只要指尖触碰鲜红黏稠的肉块,刀尖划过轻微弧度,便一瞬成了女孩手中的玩具。肉质、纹理、筋膜的位置、关节脆弱处,有些时候,斩骨刀在她掌心仿若人体衍生的新器官,她从不用剁,只需要适宜改变角度,快乐地沿着本能指引划下去。有些时候,她甚至能用指甲飞快切开食材,剥出一块完整的骨头。
她喜欢这样。
她喜欢刀。但是,更喜欢肉。甚至更喜欢用手。
用指甲。
比起白肉,她更喜欢红肉。比起红肉,她更喜欢刚刚宰杀,还没放血,饱含着温热血液的濒死的动物。比起濒死的动物,她更喜欢活的。
有些杀人犯会虐待小动物。
阳葵不会虐待它们。
第一次杀活的动物,是一只小兔子。
灰白色的,肉兔。眼睛红彤彤,身体毛茸茸,两只耳朵尖尖的,软软的。抱着食物、用两颗牙齿飞快咬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咀嚼声音,脸颊一鼓一鼓。好可爱。
活的动物很可爱。
它们也是生命呀。当然和人类不一样,但生命跳动的感觉是一样的。
哺乳动物。血液泊泊流动,脉络轻轻跳动,心脏扑通扑通。会吃饭、上厕所、娱乐,会跳来跳去,会跟她一起看电视、写作业,后来喂东西的时候会轻轻咬她的手。
小时候在幼儿园,阳葵和小朋友们一起养过小兔子。小兔子长大之后变得臭臭的,一点都没有刚出生可爱,大家都很嫌弃。那个时候的阳葵也嫌弃。但是,她的小兔子,就算经常把灰白色的毛发弄成黑色,排出臭臭的垃圾,吃掉她仅有的晚餐,还是很可爱。
好喜欢。
好喜欢,好可爱。
有想过还是不要杀掉了吧,但是,阳葵已经照顾它很久了。因为照顾了很久,不吃掉放任它老死,对它来说不是也很可怜吗?
它是肉兔呀。
它本来就是用来吃的。
阳葵要帮它发挥价值。
所以,就算很难过,痛苦得不停掉眼泪,那一天、把锋利的大大的斩骨刀抵在灰白的兔子脖颈,噗嗤一下结束它的生命,看着从未见过的鲜红血液哗啦喷射,一下子飞溅绚烂艳丽的美妙热血——看着它鲜红的眼珠一下一下骨碌骨碌的颤抖,嘴巴停留在一根线似的微笑弧度——阳葵还是忍不住吃吃地笑了出来。